尊敬的投資者:
(一)根據《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》和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》等相關規定,“資產管理計劃應當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”,在您查看、了解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相關信息前,請您確認您是否符合《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》和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》規定的以下合格投資者條件:
1、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,且滿足下列三項條件之一的自然人: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,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,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;
2、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;
3、依法設立并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,包括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、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(以下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)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、商業銀行、金融資產投資公司、信托公司、保險公司、保險資產管理機構、財務公司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;
4、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;
5、基本養老金、社會保障基金、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,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(QFII)、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(RQFII);
6、中國證監會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。
(二)本人(本機構)已經了解國家有關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法律、法規和相關政策,并確認符合合格投資者的要求。